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南宁一男子诈骗

2023/4/15 来源:不详

南宁一男子在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额温枪等虚假信息,先后诈骗他人8万余元。近日,该男子犯诈骗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1月底2月初,住在南宁市虎丘村的男子杨某冬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在朋友圈发布有大量口罩、额温枪出售的虚假信息。

1月26日,湖北省咸宁市某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武汉某商会会长盛先生联系采购一批激光测温仪用于防疫。2月6日,武汉某商会陈先生转发盛先生发布的需要购买防疫物品的信息后,杨某冬通过主动联系陈先生,称他有口罩、体温枪和酒精出售,保证有资质,并将相关材料等发给陈先生。

陈先生信以为真,将杨某冬介绍给盛先生。经盛先生牵线搭桥,2月8日,湖北省咸宁市某区卫生健康局会计向杨某冬的个人银行账户转账7.8万元以采购支额温枪。杨某冬在电话中谎称已发货,并于2月10日通过将收据和快递单号发给对方,对方查询后,发现单号是假的。2月13日,杨某冬开始玩失踪。

2月6日,杨某冬高中同学张某看到杨某冬朋友圈发布的广告信息,因在单位开工前需要购买口罩,张某于当日19时转账元给杨某冬以购买个口罩。杨某冬承诺2月10日发货,却并没有发货。

随后,盛先生和张某分别报案。3月18日,杨某冬被南宁警方抓获。经查,杨某东,安徽籍,现年34岁。

据杨某冬交代,骗取的7.8万元、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和生活开销,已挥霍一空。4月9日,杨某冬家属退还元给张某,张某表示谅解。

8月31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杨某冬犯诈骗罪,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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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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