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项目总结问诊清单异步质证赋能劳

2023/3/19 来源:不详

                            

“问诊清单+异步质证”赋能

劳动争议裁审数字化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摘要:为积极响应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劳动人事审判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号召,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以《苏州劳动法庭建设三年规划(-年)》为指引,针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效率不高、程序冗长、举证重复、裁审衔接困难等痛点、堵点,充分发挥本院繁简分流改革与信息化建设成果等优势,探索创建了劳动人事争议“问诊清单+异步质证”双引擎机制,尝试在无纸化办案和电子诉讼机制的基础上,于庭前运用问诊清单固定无争议事实,借助异步质证平台变革庭审方式,实现劳动人事审判全流程电子诉讼,方便劳资双方参与诉讼,有效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质效。

关键词:问诊清单异步质证全流程电子诉讼裁审衔接

作为全市劳动用工最为密集、经济业态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当事人诉求多样化、复合化趋势不断增强。如何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质效、提高当事人参诉便利性及好感度,成为人民法院目前及今后劳动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

年11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在劳动审判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具体部署下,针对疫情背景下劳动争议数量上涨、调处难度增加,而传统裁审模式呈现应对疲态这一矛盾,探索创建了“问诊清单+异步质证”双引擎机制,以期破解当前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冗长、举证重复、裁审衔接不畅等痛点,为解决疫情中线下开庭、邮寄送达受阻等堵点提供解决方案。充分发挥我院繁简分流改革与信息化建设成果等优势,探索创建了劳动人事争议“问诊清单+异步质证”双引擎机制。

本报告以适用“问诊清单+异步质证”机制的劳动争议案件为样本,总结“问诊清单+异步质证”机制的具体实践及成效,以期对非互联网法院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优化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路径提供经验。

一、构建“问诊清单+异步质证”机制的背景动因

(一)外部需求:疫情背景下劳动争议数量上涨、难度陡增

年上半年,苏州虎丘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件,同比增加54.69%。从劳动争议案件类型来看,其类型极为复杂,既包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等常规劳动争议,也包括竞业限制纠纷及新业态确认劳动关系等新型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难度陡增。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部分企业用工管理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部分用人单位因停工停产或市场需求下降导致营业收入骤减,选择缩减用工规模、暂缓发放职工劳动报酬、降低劳动报酬支付标准,但在复工复产或市场需求恢复后仍不能支付或不能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从而引发大量劳动争议案件。从行业分布看,该类纠纷多发于传统制造、餐饮、房产经纪、零售、物流等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服务行业。同时,部分经营困难的企业或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劳资内部矛盾本已比较突出,叠加疫情影响后,具有群体性纠纷的潜质。

二是新业态用工劳动关系认定难度增加。新业态下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多样,从用工主体来看,其既包括快递公司、外卖平台,也包括网约车、网络直播平台、主播经纪公司;从用工形式来看,劳务派遣、外包、众包等类型层出不穷,这也使得劳动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发生变化,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及劳资双方的利益协调机制形成挑战。一方面,新业态从业者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平台管理,但缺乏传统劳动关系下紧密的人身依附性,故其人身从属性认定较难。另一方面,平台为规避风险,往往与劳动者签署排除劳动关系协议。劳动关系的成立与否属法定范畴,但双方意思表示又是缔结合同的必要元素,二者在协议效力认定中难以统筹兼顾。因此,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往往难以协商解决。即使进入仲裁或诉讼阶段后,劳资双方间矛盾较为突出,对裁审机构的调处能力也提出更高要求。

三是当事人诉求多样化、复合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在辖区劳动争议案件纠纷发生原因复杂、数量不断攀升的基础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越发多样化、复合化。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既包括追索劳动报酬、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传统诉讼请求,也包括赔偿未缴社保的损失、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等新型请求,且当事人往往在同一仲裁或者诉讼中叠加多种类型的请求。同时,由于辖区部分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破产及经营调整等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当事人诉求的多样化、复合化呈增强趋势。

上述案件主要特点表明,疫情背景下的劳动争议案件频发,法律关系复杂多样。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劳动争议案件遭遇送达难、现场开庭难等现实阻碍,这也对裁审机构的劳动争议审判业务水平、司法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二)内在动因:传统裁审模式难以应对劳动争议高发态势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市场用工主体日益多元、用工模式呈多样化,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快速攀升。近10年来,劳动争议纠纷稳步上升。传统裁审模式难以应对劳动争议高发态势,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诉至法院的案件愈来愈多,裁审模式中仲裁“过滤”劳动争议案件效能发挥不充分。

究其原因,当然有部分劳动争议当事人出于“权利用尽”的心理状态选择在劳动仲裁后起诉解决争议,但是劳动仲裁与诉讼衔接不畅则进一步消弭了仲裁终局化解劳资纠纷的效能。从实体上来说,仲裁机构和法院分属不同系统,各自的内部指导性文件、业务培训平台均有区别,可能导致对同一类案件的认识不一致。从程序上来看,部分法官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要求当事人再次提交与仲裁阶段相同的证据材料,诉讼程序繁琐,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及经济负担,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

综上,从目前的劳动争议案件裁审模式来看,其存在时间和机制资源利用上的不经济性,已无法满足新时代对劳动争议解决提出的要求。

二、“问诊清单+异步质证”机制的具体实践

为破解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效率不高、程序冗长、举证重复、裁审衔接困难等堵点、痛点,解决疫情期间线下开庭、邮寄送达受阻等现实问题,年11月,苏州虎丘法院根据苏州劳动法庭对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具体部署,申报创建了《问诊清单+异步审理——“双引擎”助力劳动争议案件快调快审》项目,尝试在无纸化办案和电子诉讼机制的基础上,于庭前运用问诊清单固定无争议事实,借助异步质证平台变革庭审方式,实现劳动人事审判全流程电子诉讼,方便劳资双方参与诉讼,有效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质效。

(一)前置牵引装置:“问诊清单”固定事实聚焦争议

苏州虎丘法院要求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庭前填写问诊式清单表,用以采集固定无争议事实,缩小争议范围。该问诊清单由苏州虎丘法院劳动争议资深审判法官根据多年劳动争议审判经验,针对案件审理需要的基本要素事实制作而成,对劳动者入职时间、劳动合同订立、社保缴纳、工作岗位、工资构成、离职时间、离职原因、是否需要鉴定或调查取证等问题进行摸排式问诊,精准缩小案件争议范围。

为充分指引当事人填写问诊清单,法院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便将问诊清单、异步质证须知与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等一并发送给当事人,由法官助理引导当事人对争议事实进行简要列明。当然,当事人也可通过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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