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迹中探寻夏代都城

2022/12/11 来源:不详

夏代都城的确定方法

第一个方法是依据较为可靠的先秦文献。如《竹书纪年》、《左传》、《国语》等,有明确记载某夏王“都”或“居”于某地,即可确认某地是夏都。

左传竹书纪年国语

如古本《竹书纪年》记载“太康居斟寻”,则可以确认斟寻是太康时的夏都。

第二种方法是考古发现的夏代大型遗址,具备一定的物化标准或条件,也可判定为夏都。此物化标准包括主要标准和参考标准。主要标准有大型城垣、宫殿宗庙、王陵、高等级作坊四项,参考标准有“重器”的使用、遗址的较大规模、辐射力与影响力三项。

宫殿宗庙是必备条件。宫殿是都邑内最高统治者举行政治活动和居住之所,而宗庙通常是最高统治者举行祭祖的地方,也是举行大型礼仪活动的场所,是一个国家政权的象征。

都邑一般设置有大型城垣等防御设施,但部分都邑因特殊原因自始至终未建造大型城垣。

王陵区的存在可作为国王及王族在都邑居住生活的佐证。

铸铜、制玉器与绿松石器等高等级作坊在早期都邑中较为常见。这些作坊的设置,一般是为最高统治者服务的。大型青铜礼器和精美玉器一般应为国王、高等级贵族所拥有的“重器”,其主要分布地是都邑。

都邑遗址属于一级聚落或特大型聚落,规模较大。都邑通常对其它聚落的经济、文化生活影响较大。若某遗址具备全部四项主要标准和三项参考较准就可将其定性为都城;若都大型遗址存在宫殿区、高等级作坊,又具备其他多项参考标准,但不具备主要标准中的一两项(如大型城垣、王陵)也应判定其为都邑性质。

文献所载夏代都城

据文献记载,夏人曾在多地设立都邑,除了禹都阳城(今登封),还有9处夏都。

文献所载夏代主要都邑

1.阳翟:启都,今禹州境内;

2.黄台之丘:启都,今新密境内;

3.斟寻:太康至桀都城,今偃师境内;

4.商丘:帝相都,当在今豫东北濮阳一带;

5.斟灌:帝相都,约在今豫东北之豫鲁相邻地区;

6.原:帝宁(杼zhu)都,今济源境内;

7.老丘:帝宁都,今开封祥符区境内;

8.西河:胤甲都。地址不详,理应在今三门峡地区某地;

9.安邑:桀都,今山西夏县境内。

考古发现的夏代都城

夏代主要大型遗址分布图

迄今考古发现的夏代城址和大型遗址主要有河南新密新砦、禹州瓦店、新郑人和寨、巩义花地嘴、偃师二里头、巩义稍柴、荥阳大师姑、新郑望京楼、郑州东赵、平顶山蒲城店、辉县孟庄、济源原城、开封虎丘岗、山西夏县东下冯等等。

依据确定都邑的物化标准分析各遗址遗存可以发现,二里头遗址具备夏王朝都城性质,新砦遗址、瓦店遗址也可能为夏王朝早期都城。大师姑遗址、望京楼遗址当为夏代方国都城。其他遗址不属于或目前尚难确定为夏代都城。

1、二里头都城遗址

二里头遗址平面图

二里头遗址总面积约万平方米,发现有宫殿区与宫城,铸铜作坊、绿松石作坊、道路网等遗迹。出土丰富的陶器、青铜器、绿松石器、玉器等遗物。该遗址符合宫殿宗庙、高等级手工业作坊等主要标准以及“重器”的使用、遗址的较大规模、辐射力与影响力等参考标准,无疑当为夏都遗址。

二里头遗址作为夏都延续年代较长,存在数百年之久,主要依据有三方面:

(1)二里头遗址一到四期皆为都邑性质。

第一期阶段:该遗址已是一规模较大的中心聚落。总面积逾万平方米,发现有铜炼渣、青铜工具和武器、象牙器、绿松石器等高规格遗物。

二里头遗址巨型坑位置

宫殿区北侧发现的“巨型坑”遗存其形成与建筑宫殿区取土直接相关。坑内存在一期晚段到四期晚段的连续堆积,说明至少在一期晚段该坑即已开挖形成。故宫殿区始建于一期以及存在一期宫殿的可能性很大。

第二期阶段:以三号宫殿和五号宫殿的建造使用、铸铜作坊的启用以及聚落面积达到万平方米为标志,表明这个时期该遗址当完全具备都城性质。

第三期阶段:以一号、二号、四号、七号、八号等大型夯土建筑的建造使用议价宫殿城墙的建成、使用为标志,二里头作为都城进入繁盛期。

第四期阶段:宫殿区除三期大型宫殿建筑继续使用外,还新建有六号基址、宫殿区南部围垣设施等。铸铜工场继续生产,四期晚段甚至新开设绿松石器作坊。这些说明第四期该遗址仍属都邑性质。只是到了二里岗文化第一期,二里头宫殿区整体被毁弃,此地不再具备都城性质。

(1)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文化因素紧密相连,一脉相承性非常强,中间没有缺环、中断或废弃现象。

尽管每一期之间确实出现一些变化,但这些变化基本上是处于渐变状态。体现的是文化发展的阶段性,而其共同性和二者的继承关系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2)二里头遗址的年代约在公元前至前年之间,前后延续至少二三百年,涵盖夏王朝中后期。

2、新砦遗址

新砦遗址平面图

新砦遗址总面积万平方米,城址面积约70万平方米。城内发现有大型建筑基址、道路、灰坑、窖穴、制骨作坊等重要遗迹,出土通融器残片、玉器、卜骨、陶器、石器等遗物。该遗址符合大型城垣、宫殿宗庙等主要标准以及“重器”的使用、遗址的较大规模、辐射力与影响力等参考标准。

3、瓦店遗址

瓦店遗址平面图

瓦店遗址总面积逾百万平方米,发现大型壕沟、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和奠基坑以及道路、灰坑、墓葬、房基、祭祀等重要遗迹,出土大量陶器、石器、骨器以及玉器、卜骨等遗物。虽然未见到大型城垣,但遗址规模大,规格高,其为早期都邑的可能性很大。

夏代都城推定

1、斟寻

二里头都邑遗址应为夏都斟寻,此有三条主要依据:

一是文献记载显示伊洛地区是夏王朝的活动中心,二里头遗址正位于伊洛地区。如《逸周书·度邑解》:“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国语·周语上》有“伊、洛竭而夏亡”的记载;《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称“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

二是文献记载夏都斟寻在洛阳盆地一带,与二里头遗址的位置相合。如《竹书纪年》:“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斟寻的地望。《史记·夏本纪·正义》解释:“斟寻在河南。”此“河南”即指今洛阳一带。二里头遗址位于洛阳附近的偃师市,与文献记载夏都斟寻地望相一致。

三是二里头遗址具备夏代都邑性质,都邑年代相当于夏代中后期,与夏都斟寻的年代和文化形态相符合。

2、阳翟

文献记载阳翟在今禹州市境内。如《左传·昭公四年》记载夏启有“钧台之享”,杜预注:“河南阳翟县南有钧台陂(bei),盖启享诸侯于此。”《史记·周本纪·集解》引徐广:“夏居河南,初在阳城,后居阳翟。”禹州瓦店遗址规模达,规格高,其性质当为夏代早期都邑,其为夏都阳翟的可能性很大。

3、黄台之丘

文献记载在今新密一带有启都黄台之丘。《穆天子传》:“丙辰,天子南游于黄台之丘,以观夏后启之所居,乃□(入,或宿)于启室。”具备早期夏都性质的新砦遗址,位于新密境内的洧水岸边,与黄台之丘的地望相符合,因此新砦都邑应为启都黄台之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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